关于做好2013年度上海市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3-09-27浏览:3806设置

  

各有关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31号)(附件1)、《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度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就我校有关专业达标评估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专业

     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评估院通知要求,将对本科预警专业和有首届毕业生的新专业统一组织实施达标评估。我校涉及专业共计5个(详见下表)。“日语”为国家特色专业,可免于参加市教委达标评估,学校将按相同要求进行校内专业评估。

 

2013年我校预警专业和有首届毕业生的新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评估专业类别

所在院系

1

日语

预警专业

日本文化经济学院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预警专业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3

工商管理

预警专业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4

广告学

预警专业

传媒学院

5

商务英语

新专业

国际教育学院

 

 

 

 

 

 

 

二、评估内容及方式

1、评估内容

    达标评估主要考核专业的基本条件,包括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教师队伍、基本教学条件及利用、专业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详细请参阅附件1中《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

2、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各专业自评,学校审核公示后上报,市教委组织专家集中评议和专家组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安排

1109日前,各专业对照《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自评,填写附件2中的《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评估专业简况表》;并按照其中的《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的要求,撰写《专业自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qihaiqin@shisu.edu.cn

21010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提出意见;

31011日,各专业修改申报材料,经审核后上报学校,电子版发送至:qihaiqin@shisu.edu.cn

41014日,经公示后上报市教委。

 

联系人:祁海芹;电话:67701028;电子邮箱:qihaiqin@shisu.edu.cn

 

 

 

                                                           教务处

                                                     2013927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31号)

附件2:《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度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评估达标指标体系

附件4: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评估达标自评报告撰写指南

附件5: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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