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

时间:2007-04-30浏览:5905设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我部将在前几年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的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2007年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课程、高职高专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本科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高职高专申报的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基础课要针对高职高专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课程负责人要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高职高专和网络教育课程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我部将对国家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所在高校将在下一年度限制申报。

课程申报高校要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我部为国家精品课程投入建设补助经费,保证国家精品课程的维护与共享。

二、申报限额

2007年,计划评审产生650门国家精品课程,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高专课程600门,网络教育课程50门。课程评审采用分层次类型、分指标、分学科专业的评审方法。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的推荐限额见附件1。超额推荐不受理。

为合理规划国家精品课程的学科专业分布结构,根据学科专业设置和学生分布的实际情况,我部制订了“2007-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分学科配额表”(附件5),供各申报单位参考。同时考虑到已建设的国家精品课程成果,对与已入选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入选数量已经较多的课程,将限制评审。课程分类体系及已入选课程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军队院校的国家精品课程主要由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组织评审,报我部批准后统一发布。不涉及保密的通用课程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指委统一申报,但一门课程只能由一个途径申报评审。所有公安类课程(公安技术和公安学)由公安部组织评审,只能通过公安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1. 我部高教司作为国家精品课程申报的受理机构,接受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指委的推荐,并通过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接受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网上申报材料。

2.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指委以及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学校分别确定一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以下简称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并将本单位联系人的个人信息于5月1日前报送我部高教司(发邮件至gaojs_lgc@moe.edu.cn,格式详见附件2,此前已报过联系人的单位,无更改可不重报)。

3. 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的课程在省级精品课程中评选产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各自的省级精品课程评审体系。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公文一式三份报送我部(高教司理工处)。

2)课程负责人使用终端软件(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下载2007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

格,并将填好的申报表保存为评审系统支持的REQ格式文件。

3)学校联系人汇总本校申报表,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审核本省课程申报表。

5)省联系人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一次性提交本省份年度申报课程的申报表。

4. 通过教指委申报的课程必须至少已经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推荐课程由教指委以会议评审或通信评审的形式评选产生。评选过程要求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教指委推荐公文及其电子文档报送我部(高教司理工处,公文附件格式见附件3)。推荐公文同时抄送被推荐课程的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公文必须附有被推荐课程为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的证明材料。

2)我部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及时公布教指委的推荐课程名单。

3)推荐课程名单被公布后,被推荐课程的负责人可从工作网页下载本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申报表格,保存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gaojs_lgc@moe.edu.cn。邮件主题必须注明“XX教指委推荐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XXX(课程名称)”字样。

四、申报时间

1.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推荐公文报送至我部高教司理工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gaojs_lgc@moe.edu.cn。推荐公文应包括:本省份申报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格式见附件3)、本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名单(格式见附件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2007年6月17日前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提交课程申报材料。

2. 各教指委务必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推荐公文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我部高教司理工处,邮件地址gaojs_lgc@moe.edu.cn,邮件主题必须注明“XX教指委推荐公文(2007)”字样。被推荐课程的负责人必须在2007年6月17日前按照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向我部高教司理工处提交课程申报材料。

3. 本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7日。逾期申报不受理。

五、其他

1. 为规范各级精品课程评审程序,促进信息化手段在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评审过程中的应用,我部将提供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系统评审指标可根据需要由用户自行设定,评审程序与国家精品课程网上评审程序一致,并可与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相联接。有关资料可向我部高教司理工处索取。

2. 本年度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继续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 教育部高教司咨询电话:010-66097821或66096262,联系人:刘苏明  李晓锋(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100816);申报评审系统服务电话:010-62789634-1025;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10-62978899。

附件:1.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

2.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4.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5.2007-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分学科配额表

6.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7)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九日

 

抄送:解放军总参谋部


附件1: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额分配

单位: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

名额

北京

68

湖北

59

天津

27

湖南

42

河北

36

广东

46

山西

19

广西

16

内蒙古

11

海南

3

辽宁

39

重庆

20

吉林

27

四川

45

黑龙江

33

贵州

10

上海

47

云南

12

江苏

66

西藏

2

浙江

35

陕西

42

安徽

32

甘肃

12

福建

22

青海

3

江西

28

宁夏

3

山东

56

新疆

10

河南

3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名额分配

单位:门

序号

教学指导委员会

名额

1

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3

历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4

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

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6

政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

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8

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9

档案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0

经济学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2

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3

公共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4

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5

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6

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7

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8

数学与统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19

物理学与天文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0

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1

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2

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3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4

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5

地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6

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8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9

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6

30

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8

31

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10

32

轻工与食品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3

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34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5

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6

仪器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7

地矿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8

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

12

39

图书馆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40

艺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5

41

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7

42

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6

43

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44

石油天然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45

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46

测绘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47

武器学科、航空航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48

安全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49

交通运输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0

公安技术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10

51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7

52

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

53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4

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

3

55

农林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6

植物生产与草业科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7

森林资源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8

环境生态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9

动物生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0

动物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1

水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2

农林业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3

农林经济与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4

食品与营养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5

医药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6

基础医学专业与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

67

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8

临床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69

医学技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0

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5

71

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72

法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3

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4

药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4

75

信息安全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附件2: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省、教指委、高校)

单位

姓名

部门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必须)

 

 

 

 

 

 

 

 

 

 

 

 

 


附件3: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学指导委员会)

 

序 号

课 程 名 称

申报学校

课程负责人

所属本科一级学科门类

所属本科二级学科类

 

 

 

 

 

 

 

 

 

 

 

 

 

 

 

 

 

 

 

 

 

 

 

 

 

 

 

 

 

 

 

 

 

 

 

 

 

 

 

 

 

 

 

 

 

 

 

 

 


附件4:

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序号

课 程 名 称

所在学校

课 程 负 责 人

所属本科一级学科门类

所属本科二级学科类

姓名

电话

E-mail

 

 

 

 

 

 

 

 

 

 

 

 

 

 

 

 

 

 

 

 

 

 

 

 

 

 

 

 

 

 

 

 

 

 

 

 

 

 

 

 

 

 

 

 

 

 

 

 

 

 

 

 

 

 

 

 


附件5:

2007-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分学科配额表

单位:门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2003-2010年总配额

已入选门数

2007-2010年配额

 

哲学类

25

8

17

经济学

经济学类

94

37

57

 

法学类

63

19

44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11

0

11

社会学类

22

3

19

政治学类

31

7

24

公安学类

11

0

11

教育学

教育学类

41<,o:p>

11

30

体育学类

50

14

36

 

中国语言文学类

72

30

42

外国语言文学类

84

24

60

新闻传播学类

30

5

25

艺术类

74

14

60

历史学

历史学类

44

15

29

 

数学类

80

37

43

物理学类

70

26

44

化学类

82

36

46

生物科学类

76

31

45

天文学类

10

1

9

地质学类

25

8

17

地理学类

27

8

19

地球物理学类

10

0

10

大气科学类

13

3

10

海洋科学类

17

4

13

力学类

15

2

13

电子科学类

28

6

22

材料科学类

15

0

15

环境科学类

25

3

22

心理学类

24

4

20

统计学类

24

2

22

系统学类

5

0

5

 

地矿类

28

9

19

材料类

36

17

19

机械类

96

38

58

仪器仪表类

23

3

20

能源动力类

24

9

15

电气信息类

162

81

81

土建类

56

24

32

水利类

26

7

19

测绘类

19

5

14

环境与安全类

24

4

20

化工与制药类

41

13

28

交通运输类

29

7

22

海洋工程类

9

0

9

轻工纺织食品类

32

12

20

航空航天类

18

5

13

武器类

16

3

13

工程力学类

43

19

24

生物工程类

31

3

28

农业工程类

21

4

17

林业工程类

14

1

13

公安技术类

13

3

10

 

植物生产类

51

21

30

草业科学类

15

2

13

森林资源类

23

8

15

环境生态类

20

6

14

动物生产类

24

9

15

动物医学类

24

6

18

水产类

11

1

10

 

基础医学类

87

33

54

预防医学类

26

6

20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57

19

38

口腔医学类

19

6

13

中医学类

46

16

30

法医学类

9

1

8

护理学类

14

1

13

药学类

31

12

19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63

17

46

工商管理类

110

30

80

公共管,理类

39

9

30

农业经济管理类

17

2

15

图书档案学类

19

4

15

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类

 

54

14

40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和思想品德课类

 

46

16

30

 


附件6: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本科,2007)

 

 

一、评审指标说明

二、评审指标内涵

 

二○○七年三月


一、评审指标说明

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3.精品课程的评审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创新,并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①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的关系。②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③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本方案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审方案分为综合评审与特色及政策支持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及政策支持项占20%。

5.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二、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评审标准

分值

Mi

评价等级(Ki

A

B

C

D

E

1.0

0.8

0.6

0.4

0.2

 

 

20

1-1

课程

负责

人与

主讲

教师

学术水平、教学水平与教师风范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

8分

 

 

 

 

 

1-2

教学

队伍

结构

及整

体素

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人员配置与中青年教师培养

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中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

4分

 

 

 

 

 

1-3

教学

改革

与教

学研

教研活动、教改成果和教学成果

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省部级以上成果;发表了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

8分

 

 

 

 

 

 

27

2-1

课程

内容

[1]

2-1-A

理论课程

内容设计

 

教学内容符合学科要求,知识结构合理,注意学科交叉;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

11分

 

 

 

 

 

2-1-B

实验课程

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2

教学

内容

组织

与安

教学内容

安排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课内课外结合;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8分

 

 

 

 

 

2-3

实践

教学

[2]

实践教学

内容

设计的各类实践活动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培养要求;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有显著成效。

8分

 

 

 

 

 

 

 

 

15

 

3-1

教材

及相

关资

教材建设

与选用

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有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或资料清单;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需要。

5

 

 

 

 

 

3-2

实践

教学

条件

实践教学环境的先进性与开放性

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要求;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

5分

 

 

 

 

 

3-3

网络

教学

环境

网络资源建设、网络教学硬件环境和软件资源

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并能经常更新;运行机制良好;在教学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5分

 

 

 

 

 

教学

方法

手段

 

20

4-1

教学

设计

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

重视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协作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的应用;能够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征,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进行设计。

8分

 

 

 

 

 

4-2

教学

方法

多种教学方法的使用及其教学效果

重视新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促进学生积极思考;开展研究性学习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

12分

 

 

 

 

 

4-3

教学

手段

信息技术的应用

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促进教学活动开展,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18

5-1

同行

及校

内督

导组

评价

校外专家及校内督导组评价和声誉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优秀;有良好声誉(根据申报表4-5和5-2中所列材料)。

6分

 

 

 

 

 

5-2

学生

评教

学生评价

意见

学生评价材料真实可靠,结果优良(根据申报表4-5中所列材料)。

6分

 

 

 

 

 

5-3

录像

资料

评价

课堂实录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能启迪学生的思考、联想及创新思维。

6分

 

 

 

 

 

特色及政策支持

专家依据《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5-1中所报特色及创新点打分

50分

 

 

 

 

 

所在学校支持鼓励精品课程建设的

政策措施得力

50分

 

 

 

 

 

 

[1] 根据课程类型,在理论课程内容设计和实验课程内容设计中选择相应部分进行评价。

[2] 实践教学含社会调查、实验、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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