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材建设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2015-03-17浏览:1694设置

 各院(系):

高等学校的教材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鼓励我校广大教师结合学科及专业发展需要积极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学校每年组织本科教材立项工作。现将我校2015年教材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教材建设申报范围包括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各专业主要专业课程教材、使用两年以上的选修课程教材等。申报的项目必须是适合全日制本科生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不包含教辅用书(习题集、课件、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原则上,每个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参加教育部规划教材编写的项目以及部分高校协编教材(非主编单位)项目,不参加本次申报。

申报出版基金的教材,一般需要经过两轮的使用,效果良好方可申请。

 

二、完成期限

所有立项教材最终完成时间为20171230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交各院(系)负责人。各院(系)教材建设委员会及院(系)负责人根据本院(系)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所有经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申报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上交教务处,同时请将电子表格发送至grace@shisu.edu.cn 。相关申请表可从教务处网站直接下载。

(二)申请出版基金项目的须附上三课(三章)或五千字以上(含五千字)的样稿,所交样稿应充分体现申报人在“选题论证”栏所述各要点。所申报的全部材料需一式两份。

(三)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教材建设资助项目。

 

四、评审程序

(一)出版基金

1、教材建设委员会对所申报的出版基金项目进行初选并确定符合出版基金要求的项目。根据委员会的推荐,学校将聘请有关专家评审,每个项目应有两名专家评审,其中一名必须是校外专家。

2、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和申请人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并投票表决,得票半数以上的项目方可列入出版基金项目。在终审过程中,项目申报人需向教材建设委员会对项目申报作口头答辩。

(二)校内自编教材项目

教务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教材建设委员会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项目由教务处通知项目申报人。

 

五、经费资助

关于校内自编教材项目,教务处将根据其内容、字数,在项目完成后核算稿费。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所有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41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晓菁         联系电话:67702124(松江)、35372563(虹口)

各院(系)应尽快将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教师,并指导、督促相关的负责人予以落实。

 

                                            教 务 处

                                           2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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