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毕业论文工作应根据我校“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暂行规定”和当年校教务处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为便于各院系工作的安排和管理,特将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流程的基本规范如下:
9月 | 一、论文撰写前的组织工作 1.各院系各专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配备 2.论文选题的拟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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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二、论文撰写的动员工作 1.论文撰写的目的意义要求及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对本届毕业生作动员) 2.如何撰写论文的基本知识辅导讲座 3.进行论文选题并配备指导教师(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可双向选择选题) 4.确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有关参考资料,审定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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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至 次年4月中旬 | 三、论文撰写阶段 1.整个论文撰写阶段,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经常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学生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促使学生能如期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论文撰写。 2.论文撰写中期检查(次年1月)要求学生写出论文撰写中期报告,将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上报指导教师,以便取得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更好地完成论文的撰写任务。 3.学生完成论文撰写,并按时上报给指导教师。(4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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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4月下旬 至 5月底 | 四、论文撰写结束工作 1.指导教师对论文进行评阅,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2.各专业须对指导教师的论文评阅情况进行审核。 3.对优秀论文组织答辩。 4.学生的论文评阅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将学生的论文统一归档(一般存放在院系资料室),进行论文评阅工作小结并书面上报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