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选方法(暂行)

时间:2006-11-20浏览:1463设置


课程建设是本科教学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培养高质量、高素质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必须建设一批重点和精品课程。多年来, 我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改革的思路,制定了课程建设规划,加大对课程建设的投入,加快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通过分期、分批建设的方法,使我校的重点和主干课程教学水平得以提高。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课程建设,建设一批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的精品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评选范围:

我校为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和公共选修课程。

二、精品课程项目的评选标准:

1.课程已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大纲, 使用教材先进,教学设施完善,已开课两轮次以上;

2.课程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合理,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从事教学工作在三年以,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3.课程教学有特色,“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能够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方面有比较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及考试方法改革方面有特色、有成果;

4.课程教学水平较高, 教学效果良好,担任课程的主讲教师在近两年内无教学事故,考核等级一般应为优良;

5.课程建设目的明确,项目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后的成果具体,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重大的意义。

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评选程序:

1.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评选与当年的课程建设项目评选同步进行;

2.课程负责人填写精品课程申请表(见附件);

3.所在院(系、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开展的目的、计划、最终预期成果向专家做口头汇报;

5.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审核评选结果;

6.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公示评选结果以征求意见;

7.校课程建设委员会签发公布。

四、其他:

1.凡被审核批准开展的精品课程项目,学校将根据建设的需要给予经费上的资助,提供项目建设的各项需要;

2.学校根据项目开展的周期,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3.项目结题后,经评审凡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将被命名为校精品课程并资助其进行进一步的建设;

4.被评上的精品课程每两年考核一次。 如质量下降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则取消其精品课程资格,并停止资助。

教务处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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