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3〕11号签发人:冯庆华
关于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 自2008级学生起,我校将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列入教学计划。为加强对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等教学实习的质量,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最新文件的精神要求,对原2008年9月1日颁布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专业实习规定》进行了修订。现经校领导批准,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