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2〕52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原则与精神,体现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变化规律,融入学校近年来教学改革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加速完善学分制管理模式下的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对2008年9月颁布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经校领导审阅通过,予以发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12年)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学生 学籍 规定 修订 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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