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上外教〔2017〕51号】关于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7-11-01浏览:818设置


 


上外教〔201751                签发人:   

 

 

关于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荐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特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相关规定》。经20171026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相关规定(修订)》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71030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相关规定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推免工作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为保证推免工作有序进行,特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招收推免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2、招收推免生应采取等额推荐、择优选拔的做法。

3、各院系应严格按照下达的推荐名额,认真做好本校本科毕业生的推荐选拔工作。

4、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武装保卫处、各本科院系应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以确保我校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理论基础扎实,第二、三学年中获二等奖学金二次或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

5、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年制应届本科生(不含独立学院、网络教育、成人教育、高职高专、专升本);

6、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身体健康情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能够适应较艰苦的环境。

7、报名退役学生推免的,须完成兵役,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推荐工作组织机构

1、为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推荐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牵头,负责全校推荐遴选工作。

2、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武装保卫处、专家等组成校推荐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日程、分配名额、审核学院推荐人选、公示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3、普通推免的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的组织工作由团委、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退役学生推免的组织工作由武装保卫处、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4、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导师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负责传达推荐工作安排、接受学生申请、评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等)。

5、由校纪委监察处组织监督小组,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并接受处理师生反馈意见。

四、推荐工作操作程序

1、校推荐工作办公室(主要指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下达我校的推荐免试生额度起草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推荐免试工作实施办法和日程、各学院推荐免试生额度(主要由研究生院制定)。并负责将通知和实施办法、推荐免试生额度及时下达到各学院(由教务处下达)。

2、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将推荐免试工作精神传达至每个毕业班。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报考志愿。其中:

院系应届毕业生分“支教推免”、“退役学生推免”“普通推免”三个志愿填报,只能选其一填报,三个志愿间不得互相调剂。 “退役学生推免”由校武装保卫处直接通知相关退役学生进行报名。

4、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制定出院系的推荐办法,该办法需公示并通过研招办报备教育部,各院系根据推荐办法遴选出推免生候选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贰天。

5、各学院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和如下原始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1)《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推免”硕士报名表》或《上海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资格申报表》或《上海外国语大学本校退役学生推荐免试硕士报名表》;

2)《历年学习成绩表》(教务处盖章)

3)由学院院长签署《上海外国语大学推免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含一份电子版);

4)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5)两封推荐信(任课教师或辅导员出具)。

6、学校教务处审核各院系报送的普通推免候选人资格:

对符合“普通推免”条件的候选人,教务处将名单公示并将名单和报名材料交研招办复审,研招办将候选人名单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人,由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自由报考(请学生本人务必注意按照报考学校的要求操作)。

7、学校团委审核各院系报送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候选人资格:

“支教推免”操作办法见《关于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的规定》。

8、学校武装保卫处审核各院系报送的退役学生推免生候选人资格:

“退役学生推免”工作按《上海外国语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上外办〔201552号)执行。

五、有关规定

经学校审核确定的“退役学生推免”、“支教推免”和“普通推免”的名单不得互换。

获“普通推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选择学校与专业进行报考。

获“支教推免”、“退役学生推免”资格的学生,仅限报考本校硕士。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相关条文,自动失效。

    七、学校授权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武装保卫处对本规定进行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10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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