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9浏览:1581设置

各单位: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促进课程持续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21要求,现将2018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申报条件

1)课程水平。申报课程应坚持立德树人和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和身心素养的原则,是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选用教材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申报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连续三年以上校内评教名列前茅。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三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及成果五项(篇)以上。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已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

2.申报范围

1)已列入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均可申报;

2)全英语授课课程纳入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项目的申报,不列入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已获得上海市精品课程立项的课程不得再次申报。

3.评选方式

请有意申报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精品课程申报书(附件1)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微课程视频光盘。学校将择优遴选,推荐申报。

二、材料递交

各门课程请提交课程申报表(一式五份,附件1)、课程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2)和微课程视频光盘1张(每个微课程视频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请于4月8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liusishi@shis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诗电话:67701028/35372428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邮箱:liusishi@shis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附件1:2018年上海市精品课程申报书

附件2:2018年上海市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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