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2016级本科生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赴北京外国语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1.申请人条件:2016级本科生,因需要和对方学校保持互换专业原则保持一致,本次选派限以下专业:
专业 | 人数 |
汉语国际教育 | 1 |
英语 | 3 |
新闻学 | 3 |
俄语 | 1 |
德语 | 1 |
工商管理 | 2 |
2.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适应能力,无不良生活习惯;
二. 申请流程
学生自愿报名至各院(系);各院(系)自行制定选拔标准,自行组织选拔工作,选拔工作结束后将最终名单报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公示。
三. 其他相关信息
学习期限:原则上在对方学校学习一学期。
费用:学费向我校正常缴纳即可,无需在对方学校缴纳。住宿费按对方学校标准缴纳,服从对方学校的宿舍安排与管理。其他费用如生活费、往返费、教材费等由自己负担。
选课:在对方学校本专业同年级本科生培养规定的课程范围内选课,但最终选定课程需经我校派出院(系)负责人签字同意。
成绩转换:学习结束,凭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以及《上海外国语大学交流学生课程成绩与学分转换表》(学生填写、院系填写)进行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
医疗保险:医疗费由本人先支付,回校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办理报销。
四. 截止日期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学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北外交换生申请表》(附件1)交至院系,院系进行选拔。关于申请表中修读课程的填写可参考附件3。院系于6月13日前将入选学生的纸质版申请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松江校区教务处(行政楼205室)并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02387@shisu.edu.cn),邮件标题请标注“【北外交换生名单】”。
教务处联系人:刘晓帆
联系电话:67701031
附件2 北外交换生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