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6-11浏览:1591设置

各院系、各项目: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促进“国创计划”参与学生的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拟于2018年10月中旬在厦门举办。为做好我校优秀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近两年完成的项目结题报告,每篇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由本科生为主完成,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和附件2。

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分会场由学生主持。每个报告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论文作者报告10分钟,参会代表讨论3分钟,专家点评2分钟。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以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会场设展板展示区域和实物展示区域,年会组织机构为实物展示提供电源等条件)。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包含信息如下: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不超过20字);

创新点描述:100字左右;

项目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项目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立项年份:

曾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的项目,请注明:参加竞赛名称、获奖时间、奖励级别以及获奖作品形式。具体参见附件3。


二、年会评审标准

我校近三年立项的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参选,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学校将在所有申报项目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项入选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须积极参加后续学校举行的相关创新创业活动。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请参见附件4,并按照相关标准完善论文/展示项目。


三、材料提交

请符合要求的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院系负责人。各院系负责人以院系为单位,于6月22日前将电子材料汇总发送到jiaoxueke@shisu.edu.cn,纸质版申报汇总表盖章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孔祥博  朱国平

联系电话:67701028(松江),35372428(虹口)


教务处

2018年6月10日


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2: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doc

附件3: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doc

附件5: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院系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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