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7浏览:670设置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18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必须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

二、申报程序

有意申报并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教师请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1)一式二份;表中填写的获奖和承担项目等情况需附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近三年授课情况、学生评教结果,以上均一式一份,于7月4日(周三)前将纸质版送至联系人处,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标明【宝钢奖】)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候。

联系人:孔祥博

邮箱:kxb@shisu.edu.cn

      联系电话及地址:【松江校区】67701028,行政楼203

           【虹口校区】35372428,行政楼207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2018版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教务处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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