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8-06-27浏览:852设置

各院系:

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于近期出版,这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首个国家标准,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标准》对我校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请各院系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6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4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研读《标准》,根据《标准》和我校2018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建设,培养高质量人才。

各院系根据本科专业数,可于6月26日——6月28日至虹口校区行政咯207室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

附: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62号)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40号)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有关情况介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吴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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