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23浏览:1152设置

教学单位

教育部日前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附件1),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8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请参见《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附件2)。各教学单位所申报项目应为我校已开设实验实践类课程所包含的实验教学项目,课程所属专业应符合附件2认定范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认定后管理

将对教育部认定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持续改进、持续开放服务、持续监管”。按照要求教育部认定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继续建设与完善;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10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93汇总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材料,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后以“xx学院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jiaoxueke@shisu.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光盘送至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1、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3)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4

  

联系人:朱国平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docx

附件3: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docx

  

教务处

2018年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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