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安排

时间:2024-03-12浏览:243设置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毕业论文、毕业审核及学位评审等工作,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考试工作

1.本学期毕业班的上课时间一律到第9教学周周五(4月26日)结束。

2.毕业班课程考试时间在第10教学周-11教学周(4月29日-5月10日)进行,请各院系做好考试安排。

3.毕业班学生因最后一学期修读的课程不及格或缺考而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当年作结业处理。(离校后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工作请参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4.2023届结业生未通过课程的考核工作安排在第10教学周-11教学周(4月29日-5月10日)进行。

5.请各院(系、部)在第12教学周周五(5月17日)之前将毕业班各课程考试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6.在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修读通识课程和其他非毕业年级开设课程,将于正常考试结束、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毕业及学位审核、证书制作与发放。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论文撰写、指导、修改、查重等工作在第7教学周周六(4月13日)之前完成。论文的撰写请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相关细则》执行;要求对全体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查重工作通知另发。

2.论文评阅在第8教学周周五(4月19日)之前完成,本次论文评阅工作在本科教务新系统论文模块完成。系统具体操作:院系论文管理员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论文管理员操作手册》,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论文教师端操作手册》。论文评阅工作相关规定可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及相关附则》。

3.学校将抽取部分论文送校内外专家评审。本年度拟抽取3%-5%的毕业生论文外送盲审,盲审工作安排在第8教学周、9教学周(4月15日-4月26日)进行,通知另发。

4.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第10教学周、11教学周(4月29日-5月10日)进行。要求撰写论文的本科生均参与毕业论文答辩,请院系下载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装订进论文;同时请院系于4月28日之前将答辩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录入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

5.论文装订工作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相关细则》执行,要求进行胶装,避免采用订书机装订。论文终稿电子版及信息完整的论文过程性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的“论文终稿”环节。

6.本年度将评选优秀论文,并选取部分优秀论文收录入《优秀本科毕业论文集》。优秀论文的评选采用院系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通知另发。

7.对本院(系)毕业生的论文撰写、指导与评阅、答辩工作进行总结,并下载填写“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小结表”,由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加盖本院(系)行政章在第17教学周周五(6月21日)之前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shisu.edu.cn。

8.论文指导记录表、论文评阅书等可通过系统填写并在完成填写后从系统导出,其他论文工作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www.newoaa.shisu.edu.cn-下载中心-教师/学生(毕业论文)”下载。

9.本科教务新系统论文模块操作手册,已根据不同使用身份分别制作了《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论文教师端操作手册》《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论文学生端操作手册》《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论文管理员操作手册》,老师和同学们可前往https://cloud.shisu.edu.cn/l/pnxfIh 查询对应手册。因新系统开放尚未完全结束,操作手册的细节后续仍会更新,请密切关注。

三、毕业审核

1.在第13教学周周五(5月24日)之前,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专业学生(含去年结业转今年毕业的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并填写本院(系)的“2024届毕业生预审表”(预计于4月底以邮件形式下发),预审表由审核人、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名,加盖本院(系)行政章,报教务科。

2.如本院(系)2024届有需要结业的学生,则需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结业情况审查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师专区),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加盖本院(系)行政章,第14教学周周四(5月30日)前报教务科。

3.如本院(系)有2023届结业学生,现需申请2024年毕业或取得学位,需由学生本人下载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结业学生转毕业申请表”“上海外国语大学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后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专区),提交本院(系)审查,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本院(系)行政章,第14教学周周四(5月30日)前报教务科。

四、学位评审

1.各院(系)按照《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对毕业生获取学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未完成培养方案修读要求者,2017年9月(不含)之前入学平均绩点低于2.0者2017年9月(含)之后入学平均绩点低于2.00者,受行政拘留处罚或有刑事犯罪记录者,受学校两次及以上行政处分者,受留校察看处分且未解除者,均不能获得学位);

2.各院(系)在第14教学周周四(5月30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审会;

3.各院(系)下载并填写本院(系)“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申报书”“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学士学位不获得者名单”(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师专区,勿遗漏今年获取学士学位的往届结业生),打印后由本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加盖本院(系)行政章,第14教学周周四(5月30日)前报教务科;

4.校学位评审会预计于第16教学周(6月10日-6月14日)召开。

五、院(系)材料汇总报送

1.各院(系)在第13教学周周五(5月24日)之前,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2024届毕业生预审表”

2.各院(系)在第14教学周周四(5月30日)之前,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申报书”“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学士学位不获得者名单”;

2)“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结业情况审查表”(如有);

3)“上海外国语大学结业学生转毕业申请表”(如有)。

六、毕业生离校工作

学生离校事宜,由学生工作部(处)安排并另行通知。

请各院(系、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不可提前或推延,及时关注学校和教务处的通知,谢谢配合。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