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7浏览:4275设置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学改革方向和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现将拟于2019年新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与条件

(一)主动对接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需求,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发展规划(2016-2020)》,学校大力发展非通用语种专业,重点增设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非通用语种专业;

(二)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三)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专业设置程序

(一)社会需求调研。拟开设专业落地院系成立新专业筹备工作小组,赴开设同类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所涉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调研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

(二)提交申报材料。专业落地院系应在20193月11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iaoxueke@shisu.edu.cn

a)院(系)基本情况及院(系)发展规划;

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

c)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具备条件、比较优势及专业特色;

d)新设专业建设规划;

e)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三)专家咨询和论证。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业落地院系会同教务处共同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对拟增专业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形成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

(四)专业落地院系结合专家论证会意见于2019322前向学校教务处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f)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g)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

h)其它补充说明材料(如申请增设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填写该专业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等)。

(五)学校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对学校新专业设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六)凡经学校审核通过同意设置的专业,学校教务处会同专业落地院系2019731日前将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基本情况、办学条件等)上传至教育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学校教务处会同学院(系)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报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根据教育部通知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教育部3公布备案/审批结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祥博

联系电话:35372428;67701028

 箱:jiaoxueke@shisu.edu.cn

地  址: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松江校区行政楼203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doc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附件4: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doc

 附件5: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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