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06]23号 签发人:谭晶华
为全面贯彻国家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实现我校各部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鉴于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工作调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委员会部分成员并组建新一届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谭晶华
副主任:杨 凡、朱伟平、陈万里、赵美娟(常务)
委 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白晓梅、蔡伟良、陈华沙、陈慧忠、陈坚林、陈敏华、樊 娟
梁麟玉、花东帆、胡礼忠、胡正豪、姜智彬、李基安、陆培勇
陆经生、梅德明、沈耀忠、束定芳、王 静、王祥兴、卫茂平
夏季成、肖云上、许慈惠、杨 力、虞建华、于朝晖、张 峰
张和龙、张 健、郑体武、周安国、周 承、祝 磊、庄智象
庄 孜
秘 书:肖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