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顺利实施教育“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颁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举办推广普通话和汉字简化方案公布50周年纪念活动,继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语言工程建设,完成《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载自《上海市语言文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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