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语委〔2014〕3号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读懂中国,传承经典” 校园文化传承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的通知(沪教卫党〔2012〕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上海市“读懂中国,传承经典”校园文化传承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语言文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华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规范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中国梦”在语言文字事业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中国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师生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走近中华经典,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培育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精神,营造浓郁的诵读中华经典、书写美丽汉字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读懂中国,传承经典。 三、组织机构 本活动由市语委、市教委主办,上海教育报刊总社承办,易班网支持。活动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报社。 四、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1月。 五、活动内容 (一)上海市“2014师生经典诵读活动”。组织本市大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师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 (二)上海市“教师书法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组织本市教师开展书法课堂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2)。 (三)上海市“教师讲解中华经典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组织本市教师开展讲解中华经典课堂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3)。 (四)上海市“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组织书法名家走进校园,开展理论讲座、技法示范、临帖指导、习作点评、作品展示、师资培训等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落实保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广大学生诵读、书写经典诗文,感悟汉字文化魅力,加深对中华优秀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二)依托载体,扎实推进。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要将此项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社会服务等工作有机融合,通过语文教学、专题讲座、社团活动等形式,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不断提升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三)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要大力宣传此项活动,广泛发动、积极引导、认真组织,不断提高学生的知晓率和参与面;要注意保存活动过程中形成的音频、视频、图片等活动资料,并请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组织发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1.地址:上海长宁路491弄36号4楼东方教育时报社;邮编:200050。 2.联系人:周俊峰,手机号13701746101;沈荣明,手机号13901789194;办公电话:62525555转441。 3.电子邮箱:yuwei2014sh@163.com。 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可在“易班网”和“上海语言文字网”网页上浏览,各项活动方案中所涉及的相关表格资料可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中的“实用信息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如下: 易班网:http://www.yiban.cn 上海语言文字网:http://www.shyywz.com
附件:1.上海市“2014师生经典诵读活动”方案 2.上海市“教师书法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方案 3.上海市“教师讲解中华经典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方案 4.上海市“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方案
附件1 上海市“2014师生经典诵读活动”方案 一、参加对象 本市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教师。 活动共设置6个组别:大学生组、留学生组、中学生组、中职生组、小学生组、教师组。 二、诵读内容 本次活动的诵读内容为中华经典诗文。可在“上海语言文字网”和“易班网”活动专题网页上下载推荐篇目。 三、诵读形式 诵读形式分为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 个人诵读: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经典诗文篇目进行朗诵。 集体诵读: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经典诗文篇目进行朗诵,并可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诗文诵读的艺术表现力,人数不少于5人。 四、活动时间 2014年5月至11月 五、活动流程 (一)学校开展诵读活动 本市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广泛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诵读活动。各校在全面开展诵读活动的基础上,组织校级比赛,并于2014年6月底以前向所在区县语委办报送教师、学生两个组别的集体和个人诵读节目各1个(中职校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语委办报送节目),参加区县组织的相应组别的复赛。 本市各高等学校所属院系要广泛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诵读活动,组织院系级比赛,并于2014年6月底以前向本校语委报送教师组、大学生组(或留学生组)的集体和个人诵读节目各1个,参加全校组织的复赛。 (二)复赛 各高等学校语委、区县语委办于2014年7月至8月间组织复赛,选拔出相应组别的个人及集体诵读作品各1个,并于2014年9月25日前将刻有参赛诵读作品(单个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光盘和填写好的《上海市“2014师生经典诵读活动”节目报送表》(附页),报送至《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参加市级复评。视频要求图像、声音清晰,无噪音,且要求两个机位以上,用专业摄像机拍摄(清晰度不低于720P)。视频资料的片头应标明选送单位、诵读篇目名称、诵读者姓名等内容,视频格式应为FLV或MP4格式。 (三)市级复评 主办方将于10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各组别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上海语言文字网”“易班网”和《东方教育时报》官方微博上公示。 (四)总结展示 主办方将于10月下旬,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上海教育”新闻网、微博、微信,“易班”学生互动社区,《上海教育》杂志、《东方教育时报》等平台上发布活动优秀获奖作品,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从获奖作品中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主办方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上海市“2014师生经典诵读活动”优秀作品展示和颁奖活动。 六、组织工作 各高校语委负责大学生组、留学生组、教师组的复赛;各区县语委办负责小学生组、中学生组、中职生组、教师组的复赛。 七、评选标准 诵读作品按照“背诵熟练30%,普通话标准40%,朗诵技巧及效果30%”的标准进行评定。 八、奖项设置 大学生组、留学生组、中学生组、中职生组、小学生组、教师组6个组别各设个人奖和集体奖,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
上海市“2014师生经典诵读活动” 区县节目报送表
注: 1.节目光碟请以节目为单位,单独刻录(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视频文件请保存为FLV或MP4格式)。 2.《节目报送表》及节目光盘请于2014年9月25日前报送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 3.地址:上海长宁路491弄36号4楼东方教育时报;邮编:200050;联系人:沈荣明,手机:13901789194;办公电话:62525555转441。 上海市“2014师生经典诵读活动” 高校节目报送表
注: 1.节目光碟请以节目为单位,单独刻录(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视频文件请保存为FLV或MP4格式)。 2.《节目报送表》及节目光盘请于2014年9月25日前报送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 3.地址:上海长宁路491弄36号4楼东方教育时报;邮编:200050;联系人:沈荣明,手机:13901789194;办公电话:62525555转441。 附件2 上海市“教师书法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市大中小学校从事写字课(书法课)教学的语文、美术、书法等教师。活动设置软笔组和硬笔组两个组别。 二、活动内容 教师在做好课堂教学设计的基础上,上一节完整的书法课(小学35分钟,中学和大学40分钟,),上课结束后进行时长5分钟的反思性说课,题目自选,笔法可以是软笔也可以是硬笔(但同一节课只采取一种形式)。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至11月。 四、活动流程 (一)初赛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办应于5月至6月组织全校或全区县范围内的初赛,选拔出相应组别的软硬笔书法课堂教学作品(高校每个组别报1个,区县每个组别报3个),并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参赛教学作品的视频资料(含5分钟反思说课)、《书法课堂教学设计表》(附页)制作成1张光盘,并将填写好的《上海市“教师书法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报送汇总表》(附页)一起报送至《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参加市级复评。视频要求图像、声音清晰,无噪音,且要求两个机位以上,用专业摄像机拍摄(清晰度不低于720P),应由熟悉教学规律的技术人员制作。视频资料的片头应标明学校、年级、教学内容名称及教师姓名,视频格式应为FLV或MP4格式。 (二)市级复评 主办方将于8月下旬,联合市书协组织专家对各组别的参赛教学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上海语言文字网”“易班网”和《东方教育时报》官方微博上公示。 (三)总结展示 9月上旬,主办方将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上海教育”新闻网、微博、微信,“易班”学生互动社区,《上海教育》杂志、《东方教育时报》等平台上发布活动获奖优秀教学作品,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从获奖作品中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11月下旬,主办方举办优秀教学作品展示和颁奖活动,同时将所有获奖优秀作品刻录成光盘免费下发至全市大中小学校供学习使用。 五、评比标准 本次活动的评比将从教学设计、教师素养、课堂文化、教学效果和特色创新等5各方面进行。 六、奖项设置 软笔组和硬笔组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
书法课堂教学设计表
上海市“教师书法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报送汇总表
注: 1.高校每个组别报1个、区县每个组别报3个,光盘请以课为单位,单独刻录; 2.《报送汇总表》及书法课堂教学光盘请于2014年7月15日前报送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 3.地址:上海长宁路491弄36号4楼东方教育时报;邮编:200050;联系人:沈荣明,手机:13901789194;办公电话:62525555转441。
附件3 上海市“教师讲解中华经典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市大中小学校(包括中职校)从事讲解中华经典教学的语文、历史、德育等教师。 活动设置大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和小学组共4个组别。 二、活动内容 教师选择一篇中华经典诗文,进行一节完整的讲解中华经典诗文的课堂教学活动(小学35分钟,中学和大学40分钟),并用视频录制整堂课的教学过程。上课结束进行5分钟的反思性说课。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至11月。 四、活动流程 (一)初赛 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办应于5月至6月组织全校或全区县范围内的初赛,选拔出相应组别的讲解中华经典教学作品(高校报送2个,区县每个组别报送3个),并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参赛教学作品的视频资料(含5分钟反思说课)、《经典诵读课堂教学设计表》(附页)制作成1张光盘,并将填写好的《上海市“教师讲解中华经典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报送汇总表》(附页)一起报送《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参加市级复评。视频要求图像、声音清晰,无噪音,且要求两个机位以上,用专业摄像机拍摄(清晰度不低于720P),应由熟悉教学规律的技术人员制作。视频资料的片头应标明学校、年级、教学内容名称及教师姓名,视频格式应为FLV或MP4格式。 (二)市级复评 主办方将于8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组别的参赛教学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上海语言文字网”“易班网”和《东方教育时报》官方微博上公示。 (三)总结展示 9月上旬,主办方将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上海教育”新闻网、微博、微信,“易班”学生互动社区,《上海教育》杂志、《东方教育时报》等平台上发布活动获奖优秀教学作品,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从获奖作品中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11月下旬,主办方举办优秀教学作品展示和颁奖活动,同时将所有获奖优秀作品刻录成光盘免费下发至全市大中小学校供学习使用。 五、评比标准 本次活动的评比将从教学设计、教师素养、课堂文化、教学效果和特色创新等5各方面进行。 六、奖项设置 大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小学组4个组别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 经典诵读课堂教学设计表
上海市“教师讲解中华经典教学技能展示活动” 报送汇总表
注: 1. 高校报2个、区县每个组别报3个,光盘请以课为单位,单独刻录; 2.《报送汇总表》及书法课堂教学光盘请于2014年7月15日前报送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 3.地址:上海长宁路491弄36号4楼东方教育时报;邮编:200050;联系人:沈荣明,手机:13901789194;办公电话:62525555转441。 附件4 上海市“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搭建由学生、教师、书法教育工作者、书法家等共同参与的活动平台,邀请书法家深入基层服务师生,引导学校重视和加强汉字书写教育、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上海市语委、市教委和上海市书协决定联合举办“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至11月 二、活动范围 邀请书法家走进学校、走进基层、走进一线,直接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培养人才服务。活动主要在中小学校开展。优先选择获得“国家级、上海市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上海市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称号以及汉字书写教学特色显著的学校。每次活动时要以一所学校为主,同时组织周边学校师生共同参加,提升活动效益。 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市级活动 开展书法理论专题讲座。联合市书法家协会遴选出书法名家,每位名家结合自身研究方向提供讲座的主题,市语委办在充分调研区县对专题讲座需求的基础上,选派周志高、张淳、周斌、潘善助等书法名家走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活动,专题讲座的内容将重点围绕书法基础常识、书法的鉴赏、书法与人文素养、书法文化精神等主题展开。 (二)区级活动 各区县语委办还应邀请书法名家走进本区县校园,开展技术示范、临帖指导、习作点评、作品展示、师资培训等活动。本项活动具体开展的内容和形式由各区县语委办自行决定,不作统一要求。 “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向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推销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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