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委语[2005]6号)
各高校、区县语委、市语委员委员单位: 现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围绕“世博会语言环境建设“国际论坛的举行,结合各自的业各特点和工作实际,在本部门、本地区范围内设置宣传环境,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推普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
附件:《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05〕1号)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