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内涵及说明 | 主要观测点 | 标 准 | 评估方法 |
Ⅰ-1指导思想 | Ⅱ-1重要性认识 | 1. 校各级领导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认识; 2. 从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三个“有利于”的高度,加强对语言文字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 | 1. 校各级领导的自评和各种场合的讲话; 2. 学校各级领导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的带头作用,以及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知晓率。 | 1. 校各级领导认识正确,形成共识,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现代意识,并能做学法、知法、执法的模范; 2. 重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努力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 1. 阅学校自评报告; 2. 与领导班子成员交谈; 3. 问卷调查; 4. 召开师生座谈会。 |
Ⅱ-2目标定位认识 * | 1. 学校在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自身职责和任务的认识; 2. 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培养人才的目标定位,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培养目标和要求。 | 1. 校各级领导在各种场合的讲话; 2. 专业培养计划; 3. 学校发展规划; 4. 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知程度和应用能力。 | 1. 确认识学校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规范用语用字的重点领域,高等教育对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示范、基础作用,把培养具有良好语言文字素质的合格人才作为自身的职责; 2. 学校应明确语言文字工作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全面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 1. 查阅学校自评报告和有关材料; 2. 和领导班子交谈; 3. 问卷调查; 4. 召开师生座谈会。 |
Ⅰ-2管理体制 | Ⅱ-3组织机构 | 1. 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2. 学校语委有人员专管或兼管日常工作,归口有关职能部门,并由一名处长(或副处长)分管; 3. 有专项办公及活动经费。 | 1. 建学校语委的有关文件; 2. 申请活动经费的书面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 | 1. 机构健全; 2. 语言文字工作归口部门及人员落实,职责到位; 3. 有专项经费,并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 1. 查阅材料; 2. 个别交谈; 3. 查看经费使用情况报表; 4. 召开校语委成员座谈会。 |
Ⅱ-4工作网络 * | 各院(系、部)、处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形成工作网络。根据校语委的部署,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 | 1. 作网络成员名单; 2. 工作网络活动记录(活动通知、签到、讲话记录等); 3. 根据校语委部署制定的工作计划。 | 各院(系、部)处有专人负责,学生工作由辅导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在校语委领导下,网络正常运转,作用明显。 | 1. 阅资料; 2. 召开网络成员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