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内涵及标准(二)

时间:2010-05-18浏览:26设置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内涵及说明

主要观测点

   

评估方法

  

  

  

  

  

  

  

  

  

  

  

 Ⅰ-3工作措施

 Ⅱ-5规划与计划

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结合校情制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年度总结,各委员单位也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  校总体发展规划;

2  校语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订的语言文字工作规划;

3  校语委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4  各委员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对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市教委、市语委有关文件精神,有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年度总结。执行计划有具体措施,并有检查、分析、记录。各委员单位有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1  阅材料;

2  师生座谈会;

3  召开校语委会成员座谈会;

4  召开网络成员座谈会。

 Ⅱ-6规章制度

*

1  建立切实可行的校一级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规章制度;

2  在教育教学管理中体现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

3  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有明确的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内容;

4  建立档案制度。

1  校一级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规章制度;

2  有关引进教师、聘任教师、评优奖励、教学评估等常规管理文件;

3  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

1  立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制度;

2  切实采取措施,把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学校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3  学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明确规定,形成制度,执行较严格;

4  档案资料较齐全。

1  阅材料;

2  师生座谈会;

3  问卷调查。

  

  

 Ⅱ-7宣传教育

*

1  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

2  对教职员及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

3  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规范意识,养成规范习惯,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4  学校面向社会开展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宣传,以学校为基地,辐射社会,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服务工作。

5  建立相关网站(网页),有效地利用网站(网页)开展宣传工作。

1  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教育实录材料;

2  对教职员及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的计划;

3  推普周活动实录材料;

4  教职员及学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晓率。

  

1  有计划地对入学新生(或在学制年限内)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教育;

2  有计划地对教职员及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形式多样,有成效;

3  有固定的宣传栏和常设的宣传标语,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4  引导师生关注社会语文生活,积极参与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有实录,有成效,社会反映良好。

1  阅材料;

2  实地考察;

3  对师生随访;

4  问卷调查。

  

注:带*”号的为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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