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自评报告(一)

时间:2010-05-18浏览:1024设置


努力开展校园内外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

  1996年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语委的领导下,我校一直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为学习、宣传和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而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完善了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国家意识、现代意识,自觉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结合起来,自觉实现三纳入一渗透,寻找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良好的切入点,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全校师生员工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广泛开展检查评比活动,以评促建,对校内各种场合出现的不规范语言文字及时整治,基本形成了学校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我校还充分发挥了语言文学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参加上海市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情况调研活动,努力增强对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服务功能;加强语言文字的理论、应用层面的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对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示范和引领作用,广受好评。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目标定位

长期以来,我校语委十分注重通过校报、语言文字网、宣传橱窗、推普宣传周、学生竞赛、宣传教育手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全校师生员工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定位,大大增强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语言文字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表现形式和重要载体,它服务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影响社会的发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维系我国国家的文化纽带和精神支柱,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象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语言文字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教兴国科教兴市战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高校正是落实、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我校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外语院校,则更应成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社会、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开展科学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我校领导一直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步伐的高度上,认识推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发挥基础、示范和引领作用。

为了把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我校确定了把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整体发展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并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水平。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定位是:

总体目标: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语言文字使用中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进一步自觉实现三纳入一渗透,培养具有深厚中国文化底蕴,并能熟练运用外语,具有相关应用学科专业知识与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的高质量外语人才与复合型应用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我校语言文学学科专业优势,努力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紧紧依托并服务于国家、上海市语言文字的发展目标,使我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适应国家及上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发挥基础、示范和引领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贡献。

近期目标: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二十字方针精神,顺利通过上海市语委对我校进行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

中长期目标:努力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在上海树立一面示范性的旗帜,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区。

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

(一)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1.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保障

1996年,我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语委),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委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则担任副主任委员,而相关的职能部门与各学院(系、部)都有一名负责人担任语委委员。校语委办公室常设于教务处。

教务处作为校语委的常设办公室,一直由教务处主管教学的副处长担任分管领导,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我校每年都召开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落实各项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任务,同时根据上海市语委的要求,进行校园内外语言文字环境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在全校,各个学院(系)、部、处均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并已形成了稳定、健全的工作网络。我校每个学生行政班级均设立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形成了一支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的志愿者队伍。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学校对语言文字工作具有明确的分工管理体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努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立体化的工作网络和职责明确的管理机制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基础。尽管校语委几经人事更迭,但因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延续性和连贯性。

2.语言文字工作的经费保障

我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支持语委开展日常工作,用于推动各级职能部门有计划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活动,有步骤地整治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从而保证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得以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3.语言文字工作的计划保障

切实可行的规划计划为顺利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校语委每年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年度工作计划。各基层单位也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自己的语言文字工作行动计划,把语言文字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近期,我校正在拟订中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十一五” 发展规划》,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工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校语委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拟订了《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 发展规划》,紧紧依托并服务于国家、上海市语言文字发展目标,体现出我校以语言文学学科专业为主,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国家重点外过于大学的办学特色。

4.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保障

建章立制为有效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我校语委根据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一系列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校级规章制度,如:《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应用管理规定》等,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具体的工作要求。

同时,我校还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责任制度。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规定,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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