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语委的支持和关心下,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一直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制定并实施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一系列措施。 尤其是从去年迎评工作逐渐开展起来之后,我校逐步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完善了工作规章制度;以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国家意识、现代意识,自觉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从学校自身内涵发展的需求出发,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相结合,自觉实现“三纳入一渗透”,寻找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良好的切入点,扎扎实实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全校师生及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学校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师生员工在工作、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规定,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把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动员起来,增强动力,形成合力,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对校内各种场合出现的语言文字不规范的情况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逐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基本形成了学校“规范、和谐、文明”的语言文字环境。 我校充分发挥中外语言文字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参加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情况调研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服务功能;加强语言文字的理论、应用层面的科研工作,努力发挥自身对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辐射、引领作用。 一、指导思想明确,是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基本前提 长期以来,我校语委每年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一方面结合校情分析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部署工作,一方面十分注重通过校报、校园网、宣传橱窗、推普宣传周、学生竞赛活动、宣传手册、定期订阅报刊杂志、语言文字网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全校师生员工对国家、上海市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各级领导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指示和讲话精神,把对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同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从而逐渐明确了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升了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定位,大大增强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语言文字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内容,是落实“科教兴国”、“科教兴市”战略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努力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环境,使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适应国家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高等教育应是人类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开展科学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作为新世纪中国社会的高等院校,特别是重点高等院校更应该以上述三项基本职能为己任,而高等外语院校则更应成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社会、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外语院校,应立足上海、辐射华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应海纳百川,博学致真,追求知识发展与学术创新;应遵循规律,适应社会,以人为本,培养各类复合型涉外人才;应深入实践,志愿服务,为社会贡献文明与知识;应立足本土,放眼世界,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包容和探索世界其他民族文化。 高校是落实、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是提高师生在语言文字使用中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的重要渠道。我校应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加快发展,使学校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模范,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发挥基础、示范和引领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维系我国国家的文化纽带和精神支柱,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象征。我校应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等意义上,来认识推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性。为了把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我校确定了把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整体发展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把此项工作融入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去,并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学校事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水平。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定位是: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知晓率,牢固树立语言文字使用中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 进一步自觉实现“三纳入一渗透”,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的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培养具有较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人才; 进一步提高我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努力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紧紧依托和服务于国家、上海市语言文字发展目标,使我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适应国家及上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发挥基础、示范和引领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贡献。
二、管理体制健全,是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组织机构健全 1996年,我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管教学副校长任主任委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相关的职能部门与各学院都有一名负责人参加语委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设于教务处。 为了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管理,历年来,我校根据工作情况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明确由教务处负责日常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协调语委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尽管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几经人事更迭,但因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制度化工作格局的逐步形成,语言文字工作不曾有所停滞不前,一直保持了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
(二)工作网络形成 在全校,各个学院(系)、部、处均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并已形成了稳定、健全的工作网络。我校每个学生行政班级均设立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并形成了一支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的志愿者队伍。 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是推进工作的组织基础。 学校对语言文字工作形成了明确的分工管理的体制。学校党委管政策、定方针、抓保障;党办、宣传部负责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校办、国资办负责校园语言文字环境的整治;教务处抓日常工作,开展调研和协调,并负责学生普通话水平和文字应用能力的达标工作;人事处负责教师、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的达标工作;团委、学生处等部门负责学生社团、日常教育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语言文学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抓语言文字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各部门分别建立了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负责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教务处作为校语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定期向学校语委汇报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方案。立体化的工作网络和职责明确的管理机制是开展工作的组织基础。 (三)专项经费投入 自2000年以来,我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支持语委开展日常工作,用于推动各级职能部门有计划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活动,有步骤地整治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从而保证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得以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健全的机构、稳定的网络和经费的支持,构成了完善的保障体制,从组织上保证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进行,我校逐步形成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坚持不懈齐抓共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重要工作”这样一种良好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