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4-01浏览:184设置

 各学院(系):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6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上海“设计之都”建设,大力营造全市文化创新和创意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展现上海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现将上海外国语大学开展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作品征集及评选

1、征集对象:我校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含留学生)的文化创新创意作品。所征集的作品,需要通过视音频录制、图片展示、文字表述等各种方式,体现学校在教学育人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作品的创新点等;

2、作品分类:本次可申报以下8类作品: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类;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类;环境设计类;服装设计类;产品设计类;工艺美术类;互联网+文化创意类;其他综合类(含公共艺术、美术等)。各类作品要求请见附件1

3、作品评选:学校在各院(系)推荐的作品中择优上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每个类别作品进行评选,并评选出优秀学生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等奖项。

(二)作品展示

1、分类展示

上海市将举行“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分类展示活动;

2、集中展示

20165月底—6月上旬,上海市举行“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集中展示活动,集中展示大学生优秀文化创新创意作品,并对获奖学生、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二、活动实施

(一)宣传发动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本次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与发动,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扩大学生受益面和社会影响力。

(二)产品推介

本活动还将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购买学生获奖作品及版权,通过优秀作品推介、作品产业转化等方式,激发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引导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提交

本科生作品请各院系汇总后报给教务处,研究生作品请交至研究生部,留学生作品请通过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报送;

411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各参赛作品以及《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学生参赛作品申报表》(详见附件2)盖章后提交至指定部门联系人,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411日—415日:教务处统一汇总参赛作品,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海市教委。

 

教务处联系人:朱磊,联系电话:67701028,邮箱:zhul@shisu.edu.cn

研究生部联系人:米健,联系电话:35372813,邮箱:mijian3019@126.com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联系人:周博,联系电话:65360599,邮箱:oisa@shisue.du.cn

 

附件1: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附件2:第一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学生参赛作品申报表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教务处

研究生部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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