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9〕18号)(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分类范围包括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类、艺术学类等25个类别,认定计划为60个。同时,少量增补电子信息类、心理学类等10个类别。(具体类别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已入选往届国家和上海市级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实验项目水平:
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研发技术、运行平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申报实验项目开放共享服务佳、实际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近2年校内课程评价名列前茅。
(三)项目负责人及团队:
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术造诣高,实验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实验项目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热爱教学、知识丰富、能力过硬,实验教学成果丰硕,能够胜任项目的高质量开发和有效的教学运行。
(四)实验教学方式方法:
课程团队致力于实验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强化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培养,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的协同实施,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在教学方式方法方面,遵循实验教学规律,采用创新多样的教学方法和信息化教学手段,提升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
(五)实验项目运行环境: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其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外网链接畅通。
三、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应为我校已开设实验实践类课程所包含的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负责汇总申报。各教学单位在确定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前,需组织专家评审,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并在教学单位内进行公示。此次申报工作对提高学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有着重要意义,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积极参加,认真做好申报评审工作。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7日前汇总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材料,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后以“xx学院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jiaoxueke@shis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及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教学科办公室。材料内容如下:
1.《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2.《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3)
3.2019年度上海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4
联系人:卫玉、陈琳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9〕18号).doc
附件2:《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2019年度上海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