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课程负责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战略部署,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优化高校课程设置,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按照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7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9〕24号)要求,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各类精品课程、主干课程等课程建设项目,并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学校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培育项目。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以及已获得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的课程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3.规律并优先支持以新思维、新内容、新方法建设高阶性、创新性和有挑战度的“金课”,包括专业使命与家国情怀相融合、专业教学与课程育人相融合的课程;基础理论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及面向未来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课程、紧密结合“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的课程;面向大类专业,多专业基础、多知识领域融通型的课程;面向问题解决或知识发现能力培养的课程;理论学习与项目实践深度结合、经典理论与产业技术深度结合的课程等。
二、评选办法
2.市级重点课程建设期为两年。获得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的课程才可申报市级精品课程。
三、材料填写与提交
1. 请各位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一式四份,附件2)、《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
2. 请以学院(系、部)为单位,于5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请勿装订)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liusishi@shisu.edu.cn。如有多门课程申报,请学院(系、部)明确推荐排序。
3. 填写说明:《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中“6.经费预算”一栏,我校属于“非教委部门预算单位”,所涉及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当时校级课程立项时批准的经费填写相应的预算。《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最后一页请各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 系 人:刘思诗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联系邮箱:liusishi@shisu.edu.cn
1.《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3.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