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
根据多语种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建设工作要求、《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上外教〔2019〕1号)通知要求,为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教学活动。
一、课程范围
各试点单位应按学期安排“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教学活动,确保每门课程思政专项课程在课程建设周期内至少开设一次公开课。本学期不具备开展公开课教学活动条件的课程思政专项课程,应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公开课开设计划。
为搭建广大教师优秀教学经验交流共享平台,鼓励所有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课程开设“课程思政”公开课。
二、工作要求
(一)“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听课、评课应着重考察任课教师如何深入挖掘、提炼课程中蕴含的育人内涵和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将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育中。
(二)各试点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本科教学秩序安排的前提下,确定公开课开设方案。公开课的课程信息、开设时间、地点、听课预约联系方式等应向全校公开,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各试点单位应组织好教师、学生和教学督导等相关人员,做好公开课的开课、听课和评课工作,可依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单位公开课评价标准,做好课程开课、听课和评课相关材料记录存档工作,做好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四)学校在公开课开设期间,对各试点单位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方式包括参加公开课听课、查阅公开课评课记录等。学校将对优秀组织单位的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优课、名课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公开课开设和课程评价情况等作为课程思政专项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结项考核重要依据。
三、工作安排
各试点单位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教学活动应安排在课程期末考核前,应于9月20日前将开设课程信息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xueke@shisu.edu.cn。教务处将面向全校公布。
各试点单位应于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公开课开设情况反馈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xueke@shisu.edu.cn,纸质版材料经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联 系 人:刘思诗、孔祥博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开设课程信息表.xls
2.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开设情况反馈表.xlsx
教 务 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