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21浏览:2166设置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上外教〔201828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认定(含学分转换)办法》(上外教〔201739号),现将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认定的对象:

2018级转专业学生。

二、学分认定标准:

1.直接认定:原专业修读课程的课程代码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可直接进行认定,不需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中。

2.对应认定:原专业已取得课程学分,如需认定为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学分的,应符合以下原则:(1)学分对等;(2)课程内容和难度相似;(3)授课语言相同。

同时应由学生本人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经转入院系确认,报教务处备案。

3.通选认定:原专业已取得并且新专业未开设或无对应课程的其它课程学分,可由学生本人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三、学分认定工作流程:

1.2018级转专业学生根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检查自己已修读的课程,并在各转入专业点的帮助下,明确自己的学分认定情况。

2.将需要对应认定的已修读课程信息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中,同时填写转入专业的对应课程信息。

3. 将需要通选认定的已修读课程信息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中,同时填写通识选修课程

4.学生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上签字确认,并交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表格交至院系教学秘书处。

5.各院系教学秘书核查无误后,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学籍管理——转专业成绩认定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6.学院打印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结果,一式三份,院系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学生、院系、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7.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个人帐户,查看个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并及时补足所缺学分。

四、学分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学分认定工作时间,20191021——20191122,此后转专业成绩认定系统将关闭,不再开放2018级转专业学分认定。

2.学生上交的《上海外国语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由院系存档保管。加盖公章的学分认定结果请于20191129之前交松江行政楼205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20191020

附件:

1. 《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上外教〔201828号)(点击查看

2. 《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认定(含学分转换)办法》(上外教〔201739号)(点击查看

3. 上海外国语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xlsx

4.学分认定工作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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