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06浏览:41设置


各院系:

    请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及院系认定细则,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学分认定材料,按时完成学分认定。

    (一)认定学生范围

    以2025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其他年级不含2024级)学生如有成果也可参与认定。

    (二)认定细则管理

    根据学校办法和院系细则开展学分认定。请于20251月17前将院系现行学分认定细则发送至邮箱jiaowuchuoffice@shisu.edu.cn。细则如有调整,须在发送至教务处备案前,经院系党政审核通过,并向学生做好修订内容的宣传说明。

    (三)认定过程管理

    原则上采用线上认定方式,操作流程和方法可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和操作指导视频(附件4)。学分认定系统网址:http://cxcy.shisu.edu.cn/xfrd/,校外登录时需要先登录学校VPN。

    (四)认定结果管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需要在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未收到异议后,将认定结果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汇总》(附件2),由院系负责人审核,于2025328前通过OA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根据院系提供材料将结果录入教务系统。对于2025届本科毕业生在20253月-5月间取得的成果,学校将于20255月进行补充认定。

    (五)认定资料管理

    学生提交材料和院系认定结果等资料,请各院系参照有关课程考核试卷的要求严格管理。

 

附件: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上外教[2021]6号).doc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汇总.xlsx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4:系统操作指导视频.wmv

 

 

人:屈媛媛

联系电话:021-67701028

联系邮箱:jiaowuchuoffice@shisu.edu.cn

 

教务处

20251月6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