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第二批微专业建设申报及首批微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微专业建设申报
(一)申报要求
微专业设置应按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遵循需求导向、质量为先的原则。微专业建设具体要求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申报流程
各单位请在2025年4月24日16:00前提交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材料发送至邮箱jiaowuchu@shisu.edu.cn,邮件命名为“微专业申报-院系名称-微专业名称”。
(三)组织管理
1.所在单位做好微专业建设规划和社会需求、学生需求调研,提出微专业建设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择优立项。微专业可面向校内外学生招生,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申报单位负责宣传、招生选拔等工作。
2.立项建设的微专业项目在立项周期内根据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培养工作。学校定期组织对微专业的开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学校每两年组织专家对微专业的建设模式和成果进行评估。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微专业,学校将组织经验推广,并将改革的优秀成果运用推广到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过程中。
二、首批微专业培养方案修订
(一)修订要求
首批立项微专业所在单位需结合2024级培养方案开展情况、师生调研、专家意见等反馈情况,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OBE)、持续改进”理念为指导,充分调研论证,修订2025级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修读要求等重点修订,对比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的培养方案,做好意见征询和方案论证。具体修订重点包括:
1.进一步确定核心课程体系,注意与原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的区分,课程修读时间安排合理,核心课程要能够充分支撑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2.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教学内容可在实践型、研究性方面有所侧重,探索与科研院所、行业知名企业等共建微专业,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研究机会。
3.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探索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以帮助学生更好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趋势。
(二)修订流程
各单位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微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开展本单位2025级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请各单位在2025年4月24日16:00前提交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材料发送至邮箱jiaowuchu@shisu.edu.cn,邮件名称命名为“微专业培养方案修订-院系名称-微专业名称”。
(三)组织管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完成培养方案审核并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后续将培养方案定稿提交至本科教务系统。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5室
联系邮箱:jiaowuchu@shisu.edu.cn
联系电话:67701031
附件:
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