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 “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教学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4-22浏览:1400设置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课程思政“课程链”建设的实施意见》(上外教〔201937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上外教〔20191号)通知要求,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建设工作要求,课程思政领航计划工作要求,《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要点》(附件1)工作要求,为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教学活动。

一、课程范围

各本科教学单位应按学期安排“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教学活动,确保每门课程思政专项课程在课程建设周期内至少开设1次公开课,课程思政“课程链”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开设2次课程链”系列公开课

本学期不具备开展公开课教学活动条件的课程思政专项课程,应做好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公开课开设计划

为搭建广大教师优秀教学经验交流共享平台,鼓励所有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课程开设“课程思政”公开课

二、工作要求

(一)“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听课、评课应着重考察任课教师如何深入挖掘、提炼课程中蕴含的育人内涵和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将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育中。

(二)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本科教学秩序安排的前提下,确定公开课开设方案。公开课的课程信息、课程链接、地点、听课预约联系方式等应向全校公开,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各单位应组织好教师、学生和教学督导等相关人员,做好公开课的开课、听课和评课工作,可依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单位公开课评价标准,做好课程开课、听课和评课相关材料记录存档工作,做好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四)学校在公开课开设期间,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方式包括参加公开课听课、查阅公开课评课记录等。学校将对优秀组织单位的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优课、名课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公开课开设和课程评价情况等作为课程思政专项课程、课程思政“课程链”和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结项考核重要依据

三、工作安排

各单位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教学活动应安排在课程期末考核前,请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开设课程信息表》(附件2)42711: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liusishi@shisu.edu.cn,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面向全校公布。


联 系 人:刘思诗

联系邮箱:liusishi@shis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要点

2.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思政”系列公开课开设课程信息表




教 务 处

202042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