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21浏览:445设置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工作,提高人才培养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工作管理办法》(上外教〔20229)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具体专业见下表:

序号

所在学院(系)

专业

招生年份

1

新闻传播学院

国际新闻与传播

2021

2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2020

3

财务管理

2021

4

市场营销

2022

5

国际金融与贸易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020

6

精算学

2022

7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外交学

2020

8

语言研究院

语言学

2019

9

俄罗斯东欧中亚学院

罗马利亚语

2022

10

塞尔维亚语

2019

二、审核流程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工作管理办法》(上外教〔20229)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下列流程。

(一)2022831日前:1.完成专业自评报告的撰写;2.完成《上海市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的填报;3.准备支撑材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主干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表、毕业论文管理制度、学院(系)质量保障体系等

(二)202291日——910日之间,完成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院(系)自评,学院(系)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三)2022911日——1015日之间,完成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校内外专家自主审核评估。

(四)20221016日——1028日之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三、材料报送

(一)831日前报送《自评报告》和《简况表》初稿及支撑材料,电子版。

(二)910日前报送学院(系)自评材料

(三)1015日前报送根据自主审核评估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后的《自评报告》和《简况表》定稿。

(四)相关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简况表》定稿纸质版(一式四份)交松江校区行政楼207室。

四、联系人信息

姓名:祁海芹

电话:67708063

邮箱:1966@shisu.edu.cn

教务处

2022720



附件一: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审核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二:上海市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基本条件.pdf

附件三: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pdf

附件四:上海市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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