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课程建设,促进课程持续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海市教委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申报条件:(1)课程水平。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应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色,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课程。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连续三年以上校内评教名列前茅;课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已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4)网站建设与资源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该课程愿意作为资源共享课在全市高校范围内共享(在上海高校跨校课程资源共享系统(筹)平台上运行)。
2.申报范围:已列入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其中验收结论为优秀的课程。英语授课课程纳入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项目的申报,不列入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已获得上海市精品课程立项的课程不得再次申报。我校近年列入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名单请见附件1。
3.评选方式:请有意申报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精品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微课程视频。学校将择优遴选,推荐申报。
二、材料递交
各门课程请提交课程申报表(一式五份,附件2)、课程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3)和微课程视频光盘1张(每个微课程视频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材料的纸质请于3月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zhul@shisu.edu.cn。
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朱磊
电话:67701028,35372426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
E-mail:zhul@sh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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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