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2-28浏览:826设置

 各学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研究成果指导改革实践,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6〕13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具有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并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鼓励长期承担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领衔申报。

申报项目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相应条件,有推广价值,能在高校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

二、申报范围

可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申报立项。

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改革,通过项目研究促进上海高等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高,鼓励高校之间或高校与行业学会等机构联合申报教改项目。

三、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务必于2016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五点前将各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hwang@shisu.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档(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须双面打印。

请各项目申报务必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评审,评选出3项教学改革项目经校内公示后推荐申报2016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联系人:王会花;联系电话:67701028或35372426;

联系地址:(松江)行政楼203室,(虹口)行政楼205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6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16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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