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28浏览:1401设置

 

各院(系部、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附件1)、《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广泛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附件2精神,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认定范围:

截至2017年7月31日,我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等为重点。此外,我校在国际知名课程平台开设,对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的慕课也纳入本次认定范围。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认定数量:

2017年教育部认定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量为500门左右。

二、课程要求

申报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于管理的意见》(附件2)要求,经公开课程平台认证上线,完成至少两期教学活动,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性强。在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指导、团队支持与服务、教学效果与影响等方面,坚持质量为本、注重共享应用、体现融合创新。

(一)课程团队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

2.课程团队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

3.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课程教学设计

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和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高校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教学效果与影响

课程共享范围广泛,应用模式多样,有效选用的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在线学习人数多,线上线下应用结合效果较好,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推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普及和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成果所有权说明

被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其成果所有权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拥有,归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成员使用,面向校内外师生免费开放。

四、申报和推荐

学校组织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遴选,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课程,择优申报至教育部。

教育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www.chinaooc.com.cn)进行申报材料公示,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选认定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五、认定后管理

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学校、课程平台、课程教学团队要继续建设与完善,确保自认定开始面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且继续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学校将被认定课程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予以支持。

六、材料提交

以院(系、部、所)为单位,8月25日前汇总各课程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后以“xx学院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为邮件主题,发送至liusishi@shisu.edu.cn,纸质版材料经所在院(系、部、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科教务处暑假值班时间/地点:周一、周四工作时间/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

1.请课程负责人提供: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7年)(附件3

2.请联系课程平台单位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2017年)(附件4)

3.请各院(系、部、所)提供:院(系、部、所)申报课程汇总表(附件5)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诗

联系邮箱:liusishi@shis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

2.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广泛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

3.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7年)

4.课程数据信息表(2017年)

5.院(系、部、所)申报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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