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1-2012年度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时间:2012-09-28浏览:1766设置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1-2012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奖的推荐及评选工作,以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为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是在2011-2012年度一直任本科教学工作的我校在册在岗本科专任教师(包括实验、实习指导老师)都有资格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优秀教学奖。

二、申报条件

1.忠实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积极接受并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及教学单位安排的各项教学工作及与教学有关的工作,成绩突出。

3.近两年内无任何教学事故,也未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4.教学工作量饱满

① 近两年内总授课时数和总教学工作量按学期平均都不低于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的标准。

② 近两年内承担过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同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本科生核心课或必修课,并开设过学科专业选修课或全校性通识教育类选修课。

5.教学水平高

① 在教学工作中,能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合理安排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注重提高学生自学能力;讲授内容正确,重点难点突出,语言表述清晰准确,课堂知识信息量适度,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水平,能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规程实施各个教学环节。

② 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 努力从事教学建设(含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书育人等方面都取得优秀成绩。

③ 应具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引进、开发制作和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

6.教学效果好

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中,近两年内平均评分应达到本单位在册在岗专任教师排名的前三分之一。

三、名额分配

鉴于教师人数和专业数量等因素,英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院(系)、社科部、体育教学部各推荐1名候选人。

四、申报与评选程序

本次学校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评选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第二轮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程序如下:

1.教师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的申报与评审办法》(附件1认真做好此次优秀教学奖的评选与推荐工作,召开本单位教师(含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师、教学管理一线人员)会议,务必使每位教师了解此项工作。各教学单位应接受本单位所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教师的报名。申请人必须参加所在教学单位组织的第一轮评选。

2.第一轮评选

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经验交流的平台,是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优秀教学奖评选,做好以下工作:

① 评选出各教学单位候选人

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或教师代表会议,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凡申请优秀教学奖者应该向大会报告自己的工作;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师的工作和本人汇报,民主评议,合理推荐。

② 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的《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表》(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和每位候选人不少于40分钟的教学录像。我校现有智能全自动录播教室6间(332022015266620851245126),候选人和相关院系可向教务处教务科提前预约安排使用。

3.第二轮评选

① 各教学单位于1119将签字盖章的《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汇总表》以及每位候选人不少于40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等材料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科(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松江校区203室),并将前两项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hwang@shisu.edu.cn。请各教学单位注意上述时间节点,逾期将不能进入学校组织的第二轮评选。

② 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经公示一周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4.其他

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组织本部门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其奖金的筹集、评选和奖励办法,由各教学单位自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的申报与评审办法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表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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