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6浏览:1781设置

为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共享与应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立项申报和2016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29号)(附件2)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开展或计划开展在线课程建设的课程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要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充分借鉴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上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在线课程建设方案的综合设计,形成较为完善的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实施方案;要改革课程教学评价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反馈机制,重视过程评价。其他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35号)(附件3)。

已经担任市级优质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原则上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全部完成并验收通过之前不应再申报新的课程;不鼓励校内不同负责人申报已有或相近的立项课程;已立项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市级在线课程。

三、建设要求

1)优质在线课程建设期为2年,市教委将在2年内对项目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验收评审,其中建设和应用效果良好的认定为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

2)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创新。课程应立足以往的课程教学实践,加强在线课程建设方案的综合设计,能在建设期内形成较为完善的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实施方案。

具体包括:重构课程教学大纲,精心准备教学素材,围绕课程知识点制作教学视频(每个视频以不超过15分钟为宜),基于教学视频设计学习任务,提供多媒体学习资料(电子图书、图片、视频、PPT等),设计和加强在线或线下主题讨论,通过完整的学习任务管理环节设计、驱动学生系统地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3)教学评价方式的改革创新。课程建设期间应能充分发挥在线课程学习过程的大数据反馈机制,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通过课程的数据分析反馈,让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精准定位,高效教学。同时让学生基于各类数据反馈了解自己在整个学习群体中的状态,知己知彼,将压力转化为持续学习的动力。

三、遴选方式

请各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2018年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学校将择优遴选,推荐申报。

四、材料递交

请以院系为单位,于521日(周一)12:00前,将《2018年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一式5份,附件1)材料纸质版报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邮箱:liusishi@shis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诗,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虹口校区行政楼207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 2018年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立项申报和2016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29号)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35号)



教务处

                                                                   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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