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16浏览:3951设置

上海外国语大学

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的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各本科教学单位振兴本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学校制定了《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上外教〔201815),现启动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以建设一流本科为目标,聚焦“两个根本”、“以本为本”和“四个回归”,重在突出绩效导向、激发改革活力,强调各本科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自主权,尤其是在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实施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为调动各本科教学单位积极性,本年度在立项规划、建设、管理和实施上充分发挥和尊重各单位的自主权和主体地位,鼓励各单位结合发展规划,集中优势资源与力量打造品牌项目。本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将在分类评审和立项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立项评审为主转为以各本科教学单位进行项目总体申报、评审,并由各单位统筹经费使用、过程管理与考核。

各本科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工作总体目标和学校本科教育发展和建设规划,加强申报项目的统筹设计和布局,做好项目遴选与择优申报工作。各单位要注重各类建设项目不同阶段的建设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性和示范性。各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应用情况和结项情况将作为各单位下一年度立项项目额度的重要参考。

三、项目说明

学校颁布了《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转变了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立项方式及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大各二级单位管理自主权,建立各二级单位为主体的项目管理机制。学校依据近年各类本科教学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和各院系本科生人数等情况,综合考量确定本科教学建设项目建设各单位的项目额度。各类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管理、验收等需遵照《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各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执行。

  

四、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项目类别分为:课程建设、教材出版资助、创新创业项目、校外实践基地等类别的本科教学建设项目。学校本年度重点支持多语种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试点单位的课程思政专项课程建设项目,各本科教学单位立项项目额度上限详见下表:

学院

精品课程

一般课程

教材出版资助

大学生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总数

其中课程思政专项

总数

其中课程思政专项

德语系

2

1

2


2

1

28

东方语学院

2


6

4

3

1

25

俄罗斯东欧中亚学院

4

3

12

10

3

1

18

法学院

2


4


2

1

14

法语系

2

1

5

3

2

1

11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2


4

  

2

1

42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


4

  

2

1

16

国际教育学院

6

5

6

4

2

1

31

国际金融贸易学院

2


4

  

2

1

47

日本文化经济学院

5

4

2

  

2

1

24

西方语系

4

3

3

2

2

1

20

新闻传播学院

6

4

4

2

2

1

28

英语学院

4

2

3

  

2

1

40

卓越学院

2


4

  

2

1

2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1


2

  

1

  

  

体育教学部

1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2

  

1

  

  

合计

48

23

69

25

33

14

368

注:1.此额度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及近5年各二级单位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和结项情况、各院系本科生人数综合测算,表格内数字为各单位申报项目数上限,如:德语系本年度最多可以申报2门精品课程(其中1门为课程思政专项)、2门一般课程、2/套教材出版资助、1个校外实践基地、28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课程建设中的“课程思政专项”根据各“多语种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建设方案确定,其中已于2017年立项的“课程思政专项”不再重复资助。其他课程建设专项各单位可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自主立项。

  

五、立项程序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科教学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注重过程管理、经费分配和使用、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以及预期建设目标的达成。各二级单位通过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建议论证以答辩方式进行)及公示,确定自主立项项目,推荐申报教务处。具体立项程序为:

1.各本科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各项目申报说明和相应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安排申报;

2.各本科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确认该项目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符合本单位发展规划与教学改革的总体方案,具备实施条件;

3.各本科教学单位对确认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公示推荐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立项原则、范围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建议立项项目清单后报学校批准;

5.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项目名单,规定项目建设要求和经费分阶段使用计划等内容。

六、注意事项

1.学校重点、优先支持具有较好前期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建设项目、体现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的项目,同时支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跨院(系)、专业联合申报优质项目。

2.申报的教学建设项目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并结合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实际。

3.为保障各类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成果应用切实有效,存在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建设申报项目与以往建设项目内容重复,无重大变更和明显创新的;

2)项目申请人有同类(各级)建设项目尚未结项的;

3)项目申请人近三年有各类建设项目因验收未通过终止或撤销的;

4)申报材料不符合各类管理办法规定的。

4.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项目的申报做适当限项要求。

5.各二级单位确定项目建设任务,并确定各项建设任务的考核目标,按期对各类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和结题验收,并向学校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6.项目经费不再分配到各个子项目,而是以打包整合的方式下达至各二级单位进行建设和管理。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该单位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分配和使用的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直接责任人。

  

七、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本科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填写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由本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181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于2018119日前(须已完成单位内公示并无异议)将纸质版本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孔祥博 刘思诗 曹青梅 朱国平 陈琳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虹口校区行政楼207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教务处

20181015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建设申报(2018).rar

附件1【管理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管理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3【管理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材出版资助管理办法

附件4【管理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5【汇总表】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6【申报表】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参考)

附件7【申报表】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参考)

附件8【验收标准】上海外国语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附件9【验收标准】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0 各类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说明

一、课程建设类

(一)课程建设层次和类别

根据不同的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校级课程建设分为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和一般课程建设项目两个层次,若干专项类别。本年度资助课程类型包括课程思政专项、在线课程专项、全英语课程专项、创新创业课程专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等。

(二)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学校重点支持、重点建设精品课程,旨在整合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及学校其他重点建设的课程的教学成果,树立优秀教学典型,发挥优秀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1.申报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我校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每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不少于3人(包括课程负责人),数量应满足教学需要,结构要合理,如有实验课要求,应配备一定的实验教师。

2.申报课程应有较高水平的系列化教材,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和习题(教学案例)集。

3.申报课程应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指教改教研论文、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在较大范围和程度上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且相关的课程简介、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习题库(案例库)、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具备上网条件。

4.申报课程应有相应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方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紧跟学科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实验(实践)教学的课程,要有实验(实践)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践任务书),能开设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并且开放实验室。

(三)一般课程申报要求

一般课程建设是学校课程建设中重要基础性工作,以全面保障本科教学课程质量为前提,旨在不断丰富和完善课程资源,培育优质校本教材,构建学校“多语种+”课程体系,并将优秀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培育建成校级精品课程。

1.申报课程应由我校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申报人应注重教学研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教学改革、因材施教、素质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有措施、有行动。如有实验课要求,应配备一定的实验教师。

2.申报课程应选用或将编撰合适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有较高水平的系列化教材,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和习题(教学案例)集,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和习题(教学案例)集。

3.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已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建设周期内,实际开设不少于1个轮次。

4.申报课程应在教学内容安排和教学过程中体现对学生科学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的培养。有实验环节的课程应较重视实践环节的建设,具备一定的实验条件。

(四)课程思政专项申报要求

面向全校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的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以外语授课的方式讲授。课程设计应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科特色、专业特点和学生特征,对照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开发和利用专业课教学中蕴含的丰富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挖掘专业课程育人功能。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在知识传授中强调价值引领,在价值传播中凝聚知识底蕴,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鼓励聘请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和先进人物等参与教学团队开展课程讲授。

根据各“多语种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建设方案确定的“课程思政专项”课程统一在本次申报,名额已增加至各单位申报额度。

(五)在线课程专项申报要求

须对现有课程进行教学设计及改革以适应在线课程教学特点,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教团队,能在课程上线后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有一定的建设基础。鼓励教学名师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基础良好、资源积累丰富、教学方法灵活创新、教学效果好的优质课程,广受学生欢迎的通识课程,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以及能够体现和代表所属学科的优势与特色的专业课程申报在线课程。

(六)全外语课程专项申报要求

原则上应是高校本科非语言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应为我校特色和优势专业的课程。“全外语教学”是指使用外语进行全程授课(重要概念、关键词句等可用中文补充说明),包括课程设计、课堂讲授、实验、上机指导等。在全外语教学课程中,教师选用合法、合规、优质的外文教材作为主教材,制作并使用外文课件,用外语讲授课程内容并与学生开展互动,布置并批阅外文作业,考试采用外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外文答题。优先支持具备国际化教学团队的课程参加申报。课程负责人须有一定的海外教学工作经历,教学团队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外语水平较高、学生评价高。鼓励国外教师、专家等参与课程的教学工作。

(七)创新创业课程专项申报要求

包括面向各层类学生开设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专业课程或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应采取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兴趣、思辨力和创新意识。

(八)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专项为学校遴选立项项目,已单独发布申报通知,完成立项,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九)课程资助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30000元;一般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8000元,资助经费按单位分二次拨发,批准立项后拨发5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发50%,各单位用于管理的经费部分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0%

(十)申报

各单位可以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6)组织申报和遴选,切实做好各项目的审核和公示。推荐项目信息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各立项项目须严格遵守《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2),按要求和标准如期完成立项、中期检查、过程建设和验收结题等工作。

  

二、教材出版资助

(一)本科教材出版资助申报要求

1.申请出版资助的教材应是学校开设课程所用教材。教材应已基本编撰完成,新编教材应有较完整的讲义;修订教材应为教学实践中反映较好,有较高修订价值。

2.教材应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方向。教材编撰以服务于“双一流”建设和“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为根本出发点,注重借鉴国内外教材与改革的先进经验,围绕课程教学,整合各类资源开展研究和建设,能够及时将学科、行业的新知识、新成果写入教材。

3.教材应有较大受益面和推广度,同等条件下重点和优先支持:

1)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

2)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

3)体现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的教材;

4)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外国语言文学类课程的教材;

5)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和系列教材。

4.学校鼓励教学和科研成绩突出,编写教材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教材。为确保教材编写的质量,申请立项的教材主编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龄,主讲教材对应的课程2轮次及以上。经论证确有特殊情况的外国语言文学类教材可适当放宽要求。

5.学校不单独为教学参考书、习题集等配套资料提供资助。

(二)申请出版资助的本科教材应在立项后一年内签订出版合同。册数较多的成套教材和系列教材可根据出版计划适当延长出版周期。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和计划出版时间,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送学校备案,保留资助经费。不能按时出版又没有申请或经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项目自动终止,取消经费资助。

(三)已出版的本科教材申请后期资助的,计入各本科教学单位本次申报额度,同时申报。已出版本科教材后期资助申报要求:

1.学校对已出版的优质教材给予后期资助。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主编的教材,无论前期是否获得学校教材出版资助,均有资格申请后期资助。

2.未列入学校教材出版资助项目的教材申请后期资助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教材各相关标准应符合申请出版资助的本科教材要求

2)应是在国家、各省市、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有书号的大学本科使用的教材;

3)教材必须已正式投入使用,在教学实践中反映较好。

3.教材字数超过20万字的,给予后期资助经费1万元;字数在10—20万的教材给予后期资助经费0.6万元;字数低于10万字的教材原则上不予后期资助。后期资助经费由学校一次性拨发。

(四)各本科教学单位应做好教材出版规划,教材的出版资助范围、申报、公示与管理、后期资助等事宜遵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材出版资助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每本教材出版资助经费为3-5万元,资助名单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教材申报信息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

  

三、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由学校教学院(系、部)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联合在校外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能够实施相关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单位或场所。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学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一大批高素质人才。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可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7)组织申报、评审和公示,将申报信息统一填入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总体上实践基地的申报要求有:

1.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校企双方应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参与共建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

2.实践基地已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每年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管理经验的兼职指导老师。

3.实践基地应有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及辅助人员,确保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有效性;

4.实践教育基地能长期保持相对稳定。

(三)经费资助

每个院系最多可申请建设1个校外实践基地,优先支持学生受益面广、开放性强的综合性实践基地项目;优先支持合作单位具有独立实践教学场所,或用于实践教学场地较为充分的合资共建项目。

根据建设内容给予每个基地5-10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共建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建设经费一次性拨发。项目到期后,学校将对照各实践基地建设方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四、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项目类型和级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级别分为校级、市级和国家级,本次申报仅限于校级项目,市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遴选将根据上级文件另行发布通知,校级项目建设成果将作为遴选和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内容符合教育部、上海市教委要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项目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每人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建设,四年级学生可以参与但不可作为负责人,项目毕业前必须完成;

4.创新训练项目申请面向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于团队申请(3-5人);

5.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3项。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每位本科生原则上参与大创项目不超过3项,其中担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超过1项。

3.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为半年。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4.卓越学院在读学生申报大创项目的应将申请表交至卓越学院,管理工作由卓越学院具体执行。

5.有以下条件之一,不予立项

1)与往年大创项目内容高度重合;

2)项目不具备可行性;

3)项目未配备相应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不符合相关规定;

4)有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再次作为负责人申请项目;

5)其他不符合学校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的。

(四)其他说明

1.获批立项的校级项目将获得500-1000元项目经费,经费统一下拨至院系;

2.项目应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http://cxcy.shisu.edu.cn)填报,并提交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

3.各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管理,遵守《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4),学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和竞赛。

五、其他本科教学建设项目,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将另行发布通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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