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人才培养单位: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办学思想、人才培养模式、对学生知识结构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也是指导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和建立教学管理制度的基础。
现将2019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需求导向。坚定“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的办学使命,对接国家战略、社会需求和学生成长需要,培育思想素质过硬、中外人文底蕴深厚、跨文化沟通和专业能力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
(三)突出特色优势。依据学校“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总体培养目标,立足多语言、跨学科、跨文化优势,明确各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设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鼓励分类培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产业转型升级,满足多元化人才需求,鼓励探索高水准、多层次、模块化的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做好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本科生阶段与研究生阶段的有机衔接。
(五)深化教学改革。贯彻“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二、修订重点
(一)对接国家标准,建设一流专业
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标准,以建设和认真学习领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内容,落实《国标》对学分学时、专业内涵、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教学条件等的定性和定量要求,突出学生中心、突出产出导向、突出持续改进的三大原则,发挥以标促改、以标促建、以标促强的作用,与“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人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充分融入教育部本科专业三级专业认证的理念和精神,明确“兜住底线、保障合格、追求卓越”。
(二)创新培养模式,打造一流课程
把“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优势专业特色: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做好新文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深入实施大类培养、联合培养、产教融合、科教结合、校企合作、中外交流的协同育人机制,创设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自主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2.优化课程体系。打破院系、学科、专业壁垒,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精简课程,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开设具有前沿性、前瞻性的课程,开设跨学科、交叉学科课程,构建科学、开放的多元课程体系。
3.理顺课程逻辑。明确课程目标与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的对应关系,编制“课程修读引导图”,帮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学习。
(三)深化课程思政,培育一流人才
深化对专业、课程自身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认识,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有机统一。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体现“价值、知识、能力”的要求,专业课程体系中充分体现课程育人,在“课程思政”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打造“课程思政课程链”,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落实“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要求。
三、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学校从2016级学生起实施完全学分制,课程教学资源要逐步向全校开放。在学分、课程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实现自由地跨院系、跨专业选课。在2016-2018年改革基础上,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为完全学分制的实施提供充分保障。
(一)学制和总体学分要求
除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外,各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实行三年到六年的弹性学制。各人才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但总学分应控制在160学分以内,需符合“国标”对应专业类标准要求。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核心课程与特色课程、“多语种+”多元培养、国际化特色培养、培养计划和“课程修读引导图”。
(二)培养计划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课程
为融通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扩大学生自主选择权,拓宽学生个性化和多元化发展路径,各专业应进一步整合专业课程,必须充分保证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16学分)、综合素养课(2学分)、体育(4学分)、计算机课程(5学分,可根据专业需求确定修习要求)、语文课程(2-4学分,可根据专业需求确定修习要求)。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学分比例不低于总学分的5%(按照160学分计算应为8学分),各单位可在学校总体要求框架内,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提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具体要求。学生跨院系(专业)所选修的、未列在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可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包括大类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外语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等。
大类平台课程是相近学科专业的共同基础课,每个专业的“大类平台课程”模块内应包括3-5门课程,课程设计和设置应适合跨专业、跨院系修读,课程应面向全校开放;专业核心课程是以该专业中最核心的理论和技能为内容的课程,各专业的核心课程设置6-10门,在培养方案中“五、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中列明本专业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外语基础课程是学校“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语言特色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是该专业除核心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外的专业课程,以及院系内非该专业的专业课程。各专业应设置若干稳定开设的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供学生选修,每个模块由若干门具有知识或能力相关性的课程组成,旨在拓展学生学术视野、深化学生专业深度、满足学生专业兴趣。各专业须加强专业方向课程建设,引导学生基于个人需求选择个性化发展方向。
3.实践教育课程
实践教育课程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专业实习(2-4学分)、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和其他实践教育课程。
全校各专业实践教育课程学分不得低于总学分的15%(按160学分应为24学分),需确保每学年(四年制)都设有实践教育课程。根据“国标”不同专业类的要求,部分专业的实践教育课程学分应占20%-25%,请各专业严格对照“国标”要求,加强实践教学,进一步完善课内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六、培养计划”部分,明确列出各门课程的总学时以及具体的学时分配。
(一)明确课程信息
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各人才培养单位明确课程的开课学期、对应年级、包含的实践教学学时、先修课程要求等信息,以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自主学习。开课学期、学分学时等信息应在培养计划表格内明确。课程修读的逻辑关系、先修课程等应在“课程修读引导图”中明确。各专业“课程修读引导图”不限于固定表现形式,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清晰、个性化、有逻辑地展示出专业最低学业要求、课程修读指引和培养路径。
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中,新增或调整的课程需提交课程简介,并在课程开设前做好相关材料的提交和存档工作。
(二)严格制定流程
各专业应严格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实施办法》(上外办〔2012〕19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上外办〔2012〕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坚决杜绝“重复开课” “因人设课”“因无人授课不开课”等现象的发生。
各人才培养单位多方调研,了解专业课程设置及人才需求,认真听取在校生、毕业生的学习反馈和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对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目标所需的条件、手段和环节等进行论证。由所在单位教学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各专业实验班应单独设置人才培养方案。
五、提交材料
(一)鉴于规范性考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格式须与样本(见附件2)提供的格式相统一。
(二)各人才培养单位务必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电子稿、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意见、专家论证意见、新增/调整课程简介通过OA提交至联系人。
联系人:孔祥博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电子邮箱:kxb@shisu.edu.cn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年招生本科专业(专业方向)一览表.xlsx
教务处
5月31日